来源时间为:2023-05-11
5月10日上午,春雨沥沥,空气中略带一丝寒意。然而常德市省交通顽瘴痼疾整治宣传采访团的汇报会却气氛热烈。
在市政府副秘书长、市信访局长唐京华简短的致辞后,市教育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先后向与会的中央及省市新闻界的朋友介绍了常德市交通顽瘴痼疾整治的经验与做法。其中常德市率先在校车智能监管方面的创新做法,引起了媒体同行的关注。
去年以来,常德市教育局联合公安交警部门,创新研发建设“常德市校车智能监管平台”(以下简称平台)。2023年正式运行,将全市23家校车企业1986辆校车全部纳入平台进行全过程、全链条、全天候监管。第一季度实现零事故,交通违法行为总量与去年同期减少37.9,交警执法处理违法行为总量同期减少79.5。今年2月,全市平台高危报警交警处罚41起,3月13起,4月9起,平台作用初显成效。秦国文副省长今年2月来常德调研,对平台予以肯定。湖南省交通问题顽瘴痼疾专项督查组在常德督查时,对该平台予以积极评价。
精准“防”,落细事前隐患排查
一是提升安全隐患预检能力。在校车运行前,平台会通过系统数据对每辆校车基本信息进行比对,针对校车资质状况、司照人员信息、车载智能监管设备和运行数据异常情况及时发出预警,校车企业和校车司机根据平台反馈警示信息迅速排除安全隐患,确保校车运行安全有序。市县两级校车办联合执法部门不定时在校车运行路线对营运校车进行抽检,重点对车载消防器材、急救药品等未录入平台的违规情况进行检查。
二是提升风险识别能力。目前,平台能实时准确对驾驶员身份识别、抽烟驾驶、驾驶员未系安全带、偏离路线行驶、学生未系安全带、学生遗漏等13类高、低风险等级行为进行预警、预防。
三是提升校车安全管理人员责任意识。去年底,市政府副市长、市学安委主任周代惠召开全市校车安全管理工作会议,专题部署全市校车安全工作,进一步压实校车安全管理责任;今年2月,市教育局联合市交警支队对全市校车安全管理工作和平台运行情况进行了调研,为不断改进工作举措,优化平台功能,压实工作责任提供了有力支撑;今年3月,市教育局党组书记、局长胡祖国在全市教育工作会议上对校车安全管理工作进行部署,强调要管好用好平台,确保校车安全运营。
四是提升校车从业人员安全防控能力。常德市学生安全专业委员会和各级校车办、校车企业不断丰富教育形式,加大教育力度,筑牢校车从业人员安全防范意识,保障校车安全平稳运行。常德市教育局坚持要求各校车企业定期召开工作例会,及时总结经验,强化管理。各校车公司根据实际情况以每月一次或每周一次的频率组织从业人员进行业务培训和安全知识进修,并定期进行考试评价。
实时“控”,严格事中风险控制
一是公司内控。校车运行期间,校车企业视频巡查工作人员实时紧盯平台,确保校车运行全过程可控可管。一旦出现上述高、低风险等级行为,平台将自动生成报警信息并通过车载语音自动提醒司照人员,巡查工作人员进一步通过车载语音播报系统对涉事校车进行实时警示,提醒纠正,对违法行为进行有效干预。
二是县级管控。为确保校车企业坚守第一道防线,在第一时间对报警行为进行干预,县级校车办同步巡查,对各企业处置报警行为的反应时间和反应效果进行监督。
三是市级监控。校车运行期间,市级校车办对校车运行进行随机抽查,重点巡查违法行为是否及时制止,报警信息是否如实录入等内容,定期对县级管控和公司内控不力的问题进行通报,并约谈相关责任人。
从严“管”,严处交通违法行为
一是依法管。严格执行《校车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167号)标准要求,加大平台查处违法行为惩处力度。平台运行以来,行政执法部门已从严从重处罚了平台监控记录的89起“超速”“超员”“疲劳驾驶”“拨打接听手持电话”“驾驶员不系安全带”等违法行为,做到了发现一起、查处一起、追责一起。
二是联合管。常德市学生安全专业委员会制定了《常德市校车安全管理办法》,进一步明确各部门工作职责;市教育局联合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校车安全管理的通知》,进一步强化工作举措。平台运行前,校车违法行为主要依靠交警路面执法和电子抓拍,存在部分违法行为逃避处罚漏洞。平台运行后,市县两级校车办和校车企业依托平台监管,市县两级公安交警部门加强路面执法和电子抓拍,双重监管,让校车违法行为无所遁形。
三是严格管。平台运行之初,各校车司机还抱有侥幸心理,各类高、低危风险等级行为仍然频发。针对这种情况,常德市校车办一方面大力组织校车从业人员参加业务培训,提高思想认识,一方面坚持实事求是,对于核实的违法行为一律不留情面,严格按照制度推送到交警部门,依法惩处。数据显示,平台正式运行以来,全市校车各类违法行为稳步下降,没有发生校车交通事故和人员伤亡。
科学“评”,公平考核严格奖惩
客观透明考评。常德市学生安全专业委员会印发《常德市校车安全智能监管考核办法》,将校车上线率、企业处置率、校车办复核率、日排名、校车运行数据、隐患风险数据、违法监测数据、重点交通违法情况等内容纳入具体考核打分内容,依托平台大数据信息处理,分别在每月、每季度、每年对各区县市校车办、各校车企业、所有运行校车分别进行排名考核,校车考核制度得到进一步完善。奖优罚劣考评。在处罚上绝不手软,一是交警部门依法依规对违法驾驶员进行罚款、扣分等处罚,二是校车企业建立内部处罚制度,对违法司机采取二次罚款、主题教育等惩罚措施,让违法司机深刻意识到只有遵纪守法才有出路。在奖励上绝不吝啬,我市每年投入106万对年度考核排名前六名的校车公司,分别给予第一名30万元,第二、三名各20万元,第四、五、六名各10万元的奖补。对年度内未发生责任交通事故、《警钟长鸣》未列入名单且排名前30的校车,每车奖励2000元。
常德市校车安全智能监管平台的规范运行,校车安全智能监管考核办法的严格实施,有力提高了校车司机规矩意识,纠正了校车司机不良驾驶行为,降低了校车违法行为发生,切实提高了各地校车安全管理水平和争先创优积极性。
注重源头治理,同频共振出时效
戴林忠是常德市整治办副主任、市公安局交警支队支队长。此前他担任过区县公安局局长。
当记者问及,作为交通顽瘴痼疾整治的牵头单位,交警部门如何理解同频共振、全社会尤其是农村地区参与整治的现实意义时,戴林忠如是说:为进一步加强全市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确保农村地区不仅“村村通”、而且“路路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安部、省公安厅关于“放管服”改革的系列精神,结合我市实际,推行农村派出所管理道路交通安全。
我们的具体做法是;农村乡镇派出所在辖区交警部门的业务指导下,协助管理本乡镇范围内的交通管理工作;现有农村交警中队的机构建制和管辖区域不变。
其具体职责任务有四点;
(一)交通秩序疏导职责:组织开展赶集日、节假日和重大活动集会期间交通疏导工作,保障车辆、行人通行安全、畅通、有序;遇有雨、雪、冰冻、雾霾等恶劣天气,可能影响车辆安全通行的,及时报告当地乡镇党委政府,并积极做好交通疏导,落实临时交通管控措施,确保恶劣天气期间交通安全畅通。特别是逢场赶集、红白喜事及民俗活动等重点时段,在乡镇政府组织下,联合相关部门,上路开展联合执法,维护辖区道路交通安全畅通。
(二)交通违法查处职责: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规定,依法管控和查纠辖区内的交通违法行为。重点查纠货车、三轮汽车、拖拉机、摩托车等机动车违法载人;无有效机动车驾驶证驾驶机动车或驾驶无牌无证车辆上路行驶;摩托车驾乘人员不戴安全头盔上路行驶;营运客车、校车超员,不系安全带;乡镇街道车辆乱停乱放,影响其他车辆、行人通行的(可以利用非现场执法进行查纠)等重点交通违法行为。
(三)交通事故处理职责:接到群众报警及110、122转警后,迅速派员赶赴现场进行初期处理:(1)对有人员伤亡的交通事故,要先期保护现场、抢救伤员、控制违法犯罪嫌疑人和维护现场交通治安秩序,待交警中队人员赶到现场后移交中队处理;(2)对仅造成财产损失的简易交通事故,开展现场勘查,固定证据,疏导交通,组织双方进行调解处理(设有农村交通事故快处快赔中心的乡镇可通知双方当事人至快处快赔中心处理),对事故责任有争议,调解不成功的,移交交警中队处理。
(四)交通事故预防职责:督导本乡镇“路长制”、“两站两员”、“一村一辅警”管交通工作的落实,督导抓好道路安全隐患的排查和整改、道路交通安全宣传,动员和组织辖区基层组织和社会力量共同参与交通安全和文明劝导等工作。
那么,如何使这一管理更规范,戴林忠表示:
首先是实行持证上岗。农村派出所专(兼)职交通民警须经县市区公安局交警部门统一培训合格,报省公安厅交警总队办理交通民警执勤证或交通事故处理资格证书,持证上岗。
其次是明确执法主体。农村派出所对道路交通违法行为进行查纠时,应当以县市区公安局交警大队的名义填写法律文书,加盖交警大队的印章。然后强化执法程序。农村派出所现场查纠的道路交通违法行为,由民警当场开具交通违法处罚决定书或违法处理通知书、行政强制措施凭证,并及时录入公安交警处罚系统,通知当事人在规定期限内接受处理,对依法扣押的机动车及相关牌证要依法妥善保管。非现场执法查纠的违法停车行为,由民警当场开具“违法停车告知单”,并张贴在驾驶室侧门玻璃上,在2日内录入公安交通集成指挥平台,待交警中队民警审核后,录入公安交警处罚系统。
当然,要确保以上工作不走样,就必须严格规范执法。农村派出所必须按执法规范化要求执法,严禁辅警单独执法,要按照执法区域、执法权限履行道路交通管理工作职责,严禁越权执法、跨区域管理,严防公路“三乱”现象发生。
交警支队负责农村派出所交通管理系统平台、交通管理基础平台应用的赋权;负责组织开展督导检查,适时进行相应调整,确保农村派出所严格规范开展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和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的业务培训指导工作,同时进行考核,考核结果通报给县市区公安(分)局。市公安局将农村派出所履行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情况纳入对各区县(市)公安(分)局年度考核,各区县(市)公安(分)局也要将此项工作作为评价派出所工作、考核派出所业绩的重要依据以及派出所等级评定的重要内容。
“只有这样同频共振、协同作战,才能使交通顽瘴痼疾整治控制在源头、才能出实效、保畅安,体现‘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的核心要义。”戴林忠如是说。
(稿件来源:省治顽办本期编辑:林语责任编辑:闻逸签发:黄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