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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德市交通运输局关于发布2016年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告

发布日期:2016/12/19 0:01:50 浏览:364

常交通告〔2016〕2号

根据《湖南省行政程序规定》、《湖南省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有关规定,市交通运输局对2011年1月1日以来发布的仍在继续执行的规范性文件以及历次清理后重新公布的规范性文件进行了全面清理。现将清理结果公告如下:

一、宣布《常德市交通运输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我市干线公路工程项目施工招标管理的通知》等1件规范性文件失效(见附件一);

二、需要修改后重新发文的《常德市交通运输局关于加强我市干线公路工程设计变更管理的通知》等4件规范性文件(见附件二);

三、确认《常德市交通运输局关于禁止擅自变更路面工程材料结构的通知》等6件规范性文件继续有效(见附件三)。

上述宣布失效的规范性文件,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再执行。全市各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和市直交通运输各单位要认真执行市局的决定,切实做好有关规范性文件宣布失效后的后续管理工作。上述确认继续有效的规范性文件,有效期与本公告发布前连续计算;规范性文件有效期已经届满,需要修改后继续执行的,按照发文程序重新发文。

市交通运输局2016年12月15日以前制定的规范性文件,未列入继续有效和重新公布的规范性文件目录的,自本通告发布之日起不再执行。确需继续执行的,依照法定程序重新制定规范性文件。

附件:1.2016年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目录(一)失效的规范性文件

2.2016年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目录(二)需要修改后重新发文的规范性文件

3.2016年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目录(三)继续有效的规范性文件

2016年12月15日

《常德市交通运输局关于发布2016年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告》相关参考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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